二 从信息到知识
要正确理解“知识管理”,首先必须理解什么是“知识”,以及“知识”和“信息”的差别。对于什么是“信息”,什么是“知识”,人们已经提出了很多种定义。可惜的是,这些定义大都是单独针对“信息”或者仅仅针对“知识”而言的,而没有考虑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差别。当我们把“信息”和“知识”放在一块时,我们就能发现这些定义往往是混乱不堪的。例如,1996年经合组织把“知识”分为以下四种 :
按照这种分法,“信息”应该属于“事实知识”,因为“信息”不正是说明了某个事实吗?而世界银行在其1998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总结了学者们的观点,对数据、信息和知识作了如下概括性的表述 :
按照这种说法,“知识”又成了“信息”的一部分。如果“有价值的信息”是“知识”,那么,企业的信息系统中所存储和管理的“信息”岂不都成了“知识”了?因为它们都是有价值的啊。
在这里,笔者将“信息”和“知识”定义如下:
“信息”和“知识”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二者在主观程度上有显著(质的)不同。“信息”的主观性如此之小,以至于可以忽略。所以可以(近似地)把人所表达出来的“信息”等同于他头脑中的“信息”且等同于“信息”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然而,“知识”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对于同一客观存在,不同的人的主观解释是有极大的不同的。更重要的是,“知识”只能存在于人的大脑中。英国物理化学家和哲学家波兰尼 早在1958年就指出:“人类的可以通过语言来表达的知识在本质上都是隐喻性的。” 波兰尼论述知识的隐秘性的经典比喻是:“我们能在成千上万张脸中认出某一个人的脸。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却说不出我们是怎样认出这张脸的”。他将其归纳道:“我们知晓的比我们能够说出的多”。
波兰尼把“尚未被言语或者其他形式表述的知识,譬如,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拥有的知识”称为“隐性知识”;而把“用书面文字、图标和数学公式表示的知识”称为“显性知识”,并认为“隐性知识先于显性知识”。
由于“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这种划分,使得不少人产生一个误解,即把“显性知识”当作“知识”的一种。其实“显性知识”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知识”的载体。例如,一本书,我们看完后,能够从中获得知识,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那就是“学习”。通过“学习”过程,我们的大脑才产生了新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在学习过程中,基于已有的知识,在大脑内部逐渐“生成”的,并不是从书本中直接“植入”我们的大脑。
三 “知识管理”到底管理什么
“知识”不能离开人脑而存在,自然也就无法进行管理。
事实上,大量严肃的知识管理学者对“知识可以被(计算机)管理”的观点进行了严厉批判,并认为“知识管理”这一术语对这一误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而尽量避免使用这一术语,而以其他名词如“知识创造”、“知识分享”等来代替。如瑞典学者,“智力资本”理论的鼻祖艾瑞克-斯威比(Erik Sveiby)就指出对知识与信息的混淆已许多管理者在信息技术上浪费了数十亿美元而收效甚微。他认为管理者应该认识到与信息不同,知识是内含在人类本身中的,通过社会相互作用而形成的 。
那么,人们常说的“知识管理”所管理的究竟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知识管理”的真实管理对象其实是“知识资源”,它包括:
“知识员工”是指拥有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它构成了企业的智力资本的重要部分——人力资本。 它可称为“人格化的知识”。
“学习资料”是指人们用来学习,从中获得知识的原材料,如课本、教材、书籍等。它是他人知识的外显表现,通过学习者的学习和理解,从而激发学习者在头脑中生成自己的“知识”。“学习资料”可以称为“潜在的知识”。
“行为规则”指人们利用头脑中的“知识”所创建的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具体任务的成文的方法和规则,如规章制度、操作手册、最佳实践等。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但并不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行为规则”可以称为“行动中的知识”。
“行为规则”通常是集体共同拥有的,用来指导整个团队或团队其他人的工作——个人的行为规则通常是不外显出来的。因此,“行为规则”也是企业的智力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人力资本不同,它的公共属性十分明显。
“知识产品使用知识”是关于“知识产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的知识。“知识产品”是指富含了大量智力投入,同时在使用上也需要一定知识基础的产品,如电脑、手机等。它既可能是终端消费品,更有可能是中间产品——因为终端消费品是越“傻瓜”越受欢迎。在知识密集型企业内部,在许多中间环节上,上一环节的员工不仅要向下一环节或其他相关环节发送本环节的中间工作成果,还需要同时发布该工作成果的使用方法和相关知识,以方便他人对中间工作成果继续加工。
“知识产品使用知识”可以称为“迁移中的知识”,因为随着知识产品的传播和使用,与其相关的“知识产品使用知识”也得以传播和迁移。它是造成消费者对知识产品的路径依赖性的主要原因。
“学习资料”、“行为规则”和“知识产品使用知识”都是外显的,因此,它们都属于“显性知识”。 “知识员工”所能贡献出的“知识”其实就是它们;通过与“学习资料”、“行为规则”和“知识产品使用知识”以及其他“知识员工”的互动,“知识员工”的“知识”得以增长,这又反过来促进了“学习资料”、“行为规则”和“知识产品使用知识”等“显性知识”的增加。
【作者】钱磊 来源:中知网